為維護公共場所的室內空氣品質,環保署於101年正式施行「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每年定期公告列管對象場所,被政府公告之場所必須定期進行空氣品質改善管理,然後請第三方公正單位(SGS)來進行長時間標準量測,以符合對於公共場所室內政府空氣品質管理法的規範要求。
由於台中國家歌劇院是行政院環保署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二批公告場所,當然相關部門也會隨即進行各項工作,同時由於館方對內部工作人員工作環境特別重視,雖然行政人員辦公室區域並不納入公共區域接受空氣品質法令管制,但是為了所有一起工作的同仁健康著想,歌劇院也藉此機會想解決地下室行政人員辦公區域長時間空氣品質不佳、且受到VOC化學氣體、異味威脅困擾,進行改善評估及空氣檢測。
原始現場設備配置與狀況:
一開始必須進行現有環境設備了解,原先建築物設計就有全熱交換器進行新鮮空氣引入的管道,且在歌劇院啟用後,為解決異味問題以及保障工作同仁的健康,每間辦公室都已增加大量的落地型空氣清淨機,24小時長時間運轉。
- 第一步:先期歌劇院辦公區域空氣檢測:
我們一開始,針對環境依據環保署規定-室內空氣標準值列管項目:細菌、甲醛、二氧化碳、PM 10進行巡查檢驗,結果發現,在民眾公共展演區域,各項數值都符合法規要求標準,環境相當不錯,反而是一般民眾不常出入,工作人員較密集的B1辦公室,經由空氣落菌檢測數值偏高,尤其是高階主管辦公室位於角落,空間氣流較密閉,更容易發生類似況。
- 真正最有問題的空氣品質區域:一個最令人頭痛的問題,是歌劇院表演人員更換戲服和道具集中乾洗處理的辦公室,工作同仁表示只要衣物、道具使用有機溶劑清潔時,他們第一時間就會感受到溶劑難聞氣味刺鼻,衣服處理大多是使用化學揮發物VOC類型成分,由於揮發性高,可將衣物快速處理乾淨,但是高濃度化學揮發物的成份卻會累積在辦公室內,隨著氣流逸散至其他辦公人員區域內。
- 考量解決問題的幾個方式:因為歌劇院規劃的面積很大,礙於篇幅,在此先跟大家分享針對業主最須解決的區域:戲服和道具集中乾洗處理的辦公室的清靜氣流規劃。說到這裡,我想一般大部分的規劃都會先利用排氣排到戶外,但是礙於此區域位於院區地下室的中央位置,要拉風管排氣完全沒有路徑和辦法,在內部放置大量的落地型清淨機效果又不明顯!!
- VAF 清淨氣流區域設計:為了避免VOC有機揮發氣體逸散到行政辦公室區域,下方的乾洗區域必須設計呈負壓狀態,以35×3=105 m3容積計算,我們使用三台吊隱式清淨機 PMP-S500 (由於使用有機溶劑,必須搭配具有工業等級的活性碳功能的濾芯),風量為500X3=1500CMH 將汙染空氣經過過濾後往右側區域拉過去,風量1500CMH 在105 m3容積中,空氣置換次數約14.3次,形成區域微微負壓 (其實次數還不夠,但礙於現場空間,只能勉強加裝三台),當汙染空氣經過單次過濾後,約可去除80%的VOC氣體,但是還是會殘留15%的濃度,雖然濃度低很多,但是人體還是會感覺到,我們將氣流導引到右側更大的空間,休息室和更衣室,平時沒有人,且因為空間大,所以殘餘濃度會更不明顯,並同時在休息室和更衣室區域中放置一台吊隱式清淨機做長時間的不斷循環,維持超低濃度VOC的狀態,且能保證行政辦公室區域達到完全無汙染滲入的環境!!
- 辦公室全區VAF氣流空氣抑菌規劃:工作人員較密集的B1行政辦公室,部分空氣落菌檢測數值偏高,尤其是高階主管辦公室位於角落,空間氣流較密閉,更容易產生落菌太高的狀況,我們依據落菌量測的結果,同時搭配吊隱式清淨機在各區域的配置,完整規劃出全區低空氣落菌數的辦公空間,有效降低辦公同事不舒服的感覺,不過礙於部分資訊和圖片不適合透漏和公佈,所以未在本文詳細說明,還請各位多多包涵。
- 國家歌劇院浦羅特VAF清淨系統中央控制為了方便將各區域的VAF清淨系統有效的排程控制,浦羅特設計歌劇院專屬的圖控人機介面控制面板,可以方便區域整合控制各清淨設備的使用狀態。
- VAF清淨氣流工程結束後搭配SGS全區域依政府公告採檢方式進行全區空氣品質檢測完工後,我們先為歌劇院再次進行空氣品質量測,檢測項目包括:空氣細菌、VOC、甲醛、二氧化碳、PM2.5、PM10,涵蓋各區域(一般民眾開放區域以及工作人員辦公室 ),再次確定沒有任何問題和風險。最後再經由政府環保署委託SGS進行長時間空氣標準檢測監控,當然,全區域都符合室內空氣品質標準,最重要的是解決了一直以來困擾非常久的辦公室VOC(乾洗區域)汙染問題。